晶科能源: 晶科能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月10月29日 59071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10月29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
已触发“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晶能转债”转股价格,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
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自 律 监 管 决 定 书 [2023]101 号 ” 文 同 意 , 公 司
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
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9年4月19日。“晶能转债”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7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193,983股已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股份登记手续,经计算,
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完成后,“晶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晶
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7日起“晶能转债”的
转股价格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
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晶能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
能转债”转股价格,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公司董事会整体
工作安排,本次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
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13.48元/股),
则本次“晶能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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