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小微 2025月02月28日 5301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
    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
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为此,本
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E 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拟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份额(基金代码: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份额;
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E
类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E 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三类份额
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 A 类份额、C 类份额和 E 类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
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E 类份额
               N≥180 天         0
  对于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收取不低
于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含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收取不低于 1.0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E 类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C 类、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E 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E 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登记
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
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由于本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E 类份额收取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新增 E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E 类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
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
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 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其它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转
换的数额限制
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
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
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
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者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重要提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
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
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E 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5
年 2 月 27 日)的申购价格为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fund.pingan.com
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
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